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成立保险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18〕132号
各银保监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保险机构驻华代表处:
为全面推进保险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精神,现决定成立保险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保险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保险业和银保监会系统的经济普查工作,以及协助人民银行开展货币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业的经济普查工作,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成员名单
组长:王兆星 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
成员:统信部、办公厅、财会部、公司治理部、国际部、财险部、人身险部、中介部、资金部、人事部、服务中心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普查办)作为工作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普查办设在统信部,由刘春航同志担任主任,王蔚同志担任副主任,各项具体工作由数据治理处负责。
领导小组及普查办在保险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普查办联系人:秦江航 江艾婧
联系电话:(010)66278279 66278281
电子邮箱:jjpc@circ.gov.cn
办公厅
2018年12月28日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官网:
http://bxjg.circ.gov.cn/web/site0/tab5168/info4130300.htm